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2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4年度首次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首次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档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企业在宝安区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于2023年度被首次认定为:(1)国家“工业设计中心”;(2)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3)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
三、申报时限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2日(5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16日(10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