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2023年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若干措施》,鼓励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壮大发展,现拟开展《2023年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若干措施》软件和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2.企业应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
3.其他条件详见项目申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