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建设和服务重点
(一)服务重点产业发展,瞄准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领域,补齐产业质量技术服务短板,着力破除行业质量提升瓶颈,解决行业共性质量问题,提供行业质量提升整体解决方案,助力加速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和规模量产,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质量升级。
(二)服务中小企业,助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质量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从研发、采购、制造、销售、服务等环节,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一站式”服务,帮扶企业提品质、增品种、树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企业在质量效益提升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助力扩大内需,畅通国内大循环为主,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品牌等区域互认和境外推广应用,以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带动内外贸高质量发展。
申报条件
(一)申报服务平台评价,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运营2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专业技术机构、社会组织等;
2.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财务状况良好;
3.诚信守法运营,依法不属于严重失信主体;
4.拥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和聚集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
5.拥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从事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
6.有提供质量专业系统服务的成功经验,相关项目、课题、活动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认可, 近2 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公信力。
(二)申报服务平台评价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以下五项及以上服务能力:
1.计量服务,包括:量具、仪器设备等的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建立社会计量标准;建立计量管理体系;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研发和应用推广等。
2.标准服务,包括: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的比对研究;支持标准的研制、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人才培育、标准实施评价、标准化咨询服务和标准化宣传推广等;组织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机构或技术服务活动。
3.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产品从原材料到成品的质量检验检测;产品检测方法和技术升级辅导;产品质量诊断和分析;检测结果共享及查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
4.认证认可服务,包括:产品、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及相关认证咨询;碳排放核查、碳足迹等合格评定活动;出口地准入规则咨询;企业自建实验室的能力认可辅导等。
5.质量管理服务,包括:覆盖生产和运营管理全过程的质量体系、管理系统、工具方法的导入与评价;高级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质量调查评价;质量法律法规咨询;国际国内合规管理辅导等。
6.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咨询、代理、检索、评估、运用转化、保护、维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维权法律援助等。
7.品牌培育服务,包括:品牌理念、品牌形象、品牌管理和品牌营销咨询;品牌价值评价;品牌展示与传播服务等。
8.其他质量提升所需的产业质量现状研究分析、质量教育、人才培养、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质量信用、溯源管理、临床试验等特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