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内容
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支持工业企业在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加大排产力度,提高产能利用效率,对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恢复增长的工业企业予以支持。增加值同比每增加100万元,予以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资助依据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支持措施>的通知》(深盐发改〔2024〕2号)。
三、资助方式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资助单位审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纳统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经营数据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2024年1-3月的工业增加值较去年同期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增加不足100万部分不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