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龙工信规〔2023〕9号)第十七条相关要求。
(二)专项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纳统申报单位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代码原则上为: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397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3973集成电路制造、3982电子电路制造、6520集成电路设计。
2.其他申报单位,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设计、设计服务、制造、封测、设备、材料、EDA/IP、相关技术服务的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60%或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获得过市产业部门集成电路专项扶持(需提供市级资助项目申请书、市级立项文件或公示文件、经费到账凭证复印件)。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设计、设计服务、制造、封测、设备、材料、EDA/IP、相关技术服务类企业。
MPW流片:指将多个具有相同工艺的集成电路设计放在同一晶圆上流片,按面积分担流片费用,以降低开发成本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工程产品:指经过掩膜板流片,达到设计要求后,可以提供给集成电路系统整机厂商进行芯片性能测试及示范应用的芯片产品。
首次流片:指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其研发的新型号芯片与芯片制造企业、代流片企业或全资子公司开展产品量产前流片,并就对应型号芯片首次签订流片合同。
1.支持重大项目投资
(1)申报单位为纳入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的企业;
(2)申报单位2023年度在龙岗区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地价)5000万元以上用于开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业务;
(3)申报单位须在线上申报系统中完成报备。
2.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1)申报单位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2)申报单位营业收入在2023年度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或年度营业收入已超出10亿元以上的企业再增长1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
(3)申报单位未在申报期限内申请相应首次突破奖励的,企业可在达到下一门槛后申请对应的奖励。
3.支持平台建设和运营
(1)申报单位为国家、省、市级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不含分支机构)的统一运营企业,具有国家、省、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是2023年度在龙岗区落户且2023年度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超过3000万元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技术服务机构;
(2)申报单位须在线上申报系统中完成报备。
4.降低企业租金成本
(1)申报单位为注册实收资本符合相关要求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2)申报单位2023年度在原有用房面积基础上新增租赁用房开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业务;
(3)申报单位须在线上申报系统中完成报备。
5.降低环保设施运营成本
(1)申报单位为上年度营业收入符合相关要求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2)申报单位建设有废气、废水、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设施,并有产生日常环保运营费用支出。
6.支持EDA/IP工具研发
(1)申请单位应为从事集成电路EDA/IP设计工具研发企业;
(2)研究开发活动应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2023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加计扣除申报。
7.支持芯片设计和生产制造类工具购买
(1)申请单位应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2)申请单位应为芯片设计和生产制造类工具授权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最终被授予方,且不再转售予第三方;
(3)芯片设计和生产制造类工具购买实际支付费用应为该工具授权费用(不含版税费用)。
8.支持芯片产品流片
(1)申请单位应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请单位应为流片产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方。
9.支持测试验证分析
申报单位为在第三方机构开展工程样片测试验证分析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10.支持自主产品销售
(1)申报单位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2)申报单位2023年度获得深圳市关于销售自研芯片、设备、零部件、材料奖励资金已经拨付到账。
11.支持信贷融资贴息
(1)申报单位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2)申报单位从龙岗区内银行获得1年期(含)以上贷款。
12.降低企业用人成本
(1)申报单位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2)申报单位2023年度支付单个员工年薪在30万元(含)以上。
13.支持行业会议会展
(1)申报单位为在龙岗区举办人才培训、高端研讨会、峰会、国际交流会等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行业专项活动的承办方;
(2)行业专项活动原则上应为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