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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4年第一批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申报入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4-09-03 11:29 高企在线 5475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未发表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且未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申请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团队或企业的核心成员(核心成员指股东或高层管理人员)百分之三十(含本数)以上须为港澳青年。

  (三)申请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团队,需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三个月内在我区注册成立为企业。

  (四)申请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企业应满足成立时间不超过五年、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均在我区或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三个月内迁入我区,且扣除风投机构持股外,港澳青年须持股百分之三十以上(含本数)。

  (五)申请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团队和企业所引进的创业项目,应符合龙华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方向。

  二、补贴标准

  对入驻中心港澳青年团队,自入驻之日起至在龙华区注册成为企业期间,给予免缴三个月房租及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用,超过免租期后仍未注册企业的,不再给予免租优惠。对入驻中心的港澳青年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第一、二年房租、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用免收,第三年房租、物业管理费用及水电费用优惠百分之五十,第四年按房租、物业管理费用及水电费用优惠百分之三十,入驻中心港澳青年团队在龙华区注册成立企业之前已享受本条款免租期的,须累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