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事项
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对经市级及以上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二、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罗湖区持续实际经营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已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人才载体平台包括不限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三)申请单位所建设的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平台经过国家、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已印发认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