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邦,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服务热线:13418884311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的通知

2018-08-22 09:21 高新邦 2871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关于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定于6月15日起,开始接受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2015年省名牌产品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填报初次申报和复审的相关材料。

  二、网上申报完成后,请打印一份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包括《申报指南》中“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所列各项材料原件,交我委对照审核,确保申报书内附件材料与原件相符。

  三、申报产品应为单一产品。复审产品中原为系列产品的,要更改为单一产品;不更改为单一产品的,不予复审。

  四、复审产品所属的经营主体如果自2015年以来单位名称有过变更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名称变更说明,并附上最新的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于申报截止日前向我委提交申报系统单位名称变更申请。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1日。纸质申报书(盖章件一式一份)于2018年8月18日前送达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069室。

  六、结果查询:2018年10月可登录广东农业信息网(www.gdagri.gov.cn)通知公告栏、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广东省名牌产品微信号(公众号:gdmpcp)查询申报复审结果。


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

申报范围指导目录

 

一、种植业类产品

1.粮食:大米、玉米、薯类等粮食谷物。

2.花生:花生原粒。

3.水果:新鲜水果。

4.蔬菜:叶菜、瓜菜、豆菜、食用菌类等新鲜蔬菜。

5.茶叶:乌龙茶、绿茶、红茶等。

6.剑麻:剑麻纤维、农用剑麻纱、剑麻白棕绳、剑麻地毯、剑麻细纱,其它剑麻制品。

7.橡胶:天然浓缩胶乳。

8.南药:原料产品。

9.花卉产品及观赏植物。

二、畜牧业类产品

1.家畜:活畜及其肉产品。

2.家禽:家禽及其肉产品。

3.蛋奶类产品:鲜蛋、鲜奶。

三、海洋与渔业类产品

1.水产苗种。

2.水产品及加工品(包括冷冻品、干制品、鱼糜及鱼糜制品、鱼粉、珍珠类)。

3.船用产品、渔具及渔具材料。

4.其他相关渔业产品。

四、林业类产品

1.木材及木制品:包括木材、细木工板、单板、表面装饰板、木工艺制品、木片、木炭、牙签等,其中也包括竹藤及其加工品。

2.林化产品:包括松香、松节油及其深加工产品、植物芳香油、天然香料、树脂、栲胶、紫胶、木浆、活性炭、松焦油、单宁酸、山苍籽、合成樟脑等。

3.森林食品:包括森林蔬菜(竹笋、蕨菜等)、木本坚果(板栗等)、木本油料、木本中药材(肉桂等)及森林饮料、调味料初级加工产品等。

4.林木种苗:包括林木、木本花卉、木本中药材植物等种子、苗木。

5.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五、农产品加工品

1.粮食类初加工品:大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及其他粮食初加工品。

2.果蔬初加工品:切割蔬菜、蔬菜干品、水果干果、原浆果汁、果仁、坚果等。

3.经济作物类初加工品:甘蔗、药用植物等初加工品。

4.畜禽初加工品。

5.蛋奶初加工品:杀菌奶、灭菌奶、咸蛋、松花蛋等。

6.蜂产品初加工品: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六、农产品投入品

1.农药:包括各种农用药物的原药、粉剂、乳油、水剂、悬浮剂、颗粒剂等。

2.肥料:包括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保水剂、中量、微量元素肥料、氮肥、磷肥。

3.种子种苗:粮食作物(水稻、玉米、番薯、马铃薯、木薯等)、油料作物(花生、大豆等)、蔬菜作物、果树作物(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花卉、烟草、草类、绿肥、食用菌、麻类、茶树、桑树、糖料、中草药等种子种苗。

4.牧草:牧草种子及种材、青贮饲料、干草、草粉(颗粒、块)。

5.饲料及添加剂。

6.兽药:兽用中草药及中西结合类药物、兽用化学类与抗生素类药物、兽用生物制品、饲料药物添加剂。

7.畜禽类种苗。

8.现代农业装备产品:种植机械、养殖机械、农产品加工设备。




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

申报指南

 

一、申报产品是在《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指导目录》指定范围内。

二、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三、申报程序

1.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单位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

2.申报。各单位登陆系统后,即可通过网络在截止日期前填报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分为初评申报和复审申报,未评为名牌产品的进行初评申报,2015年获得名牌产品的进行复审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供纸质申报书一份。

3.审核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网上相关内容填写说明

1.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根据申报产品的执行标准确定,要求提供省级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近三年(2017年必须提供)的检测报告。

2.产品认证:产品通过认证的情况。

3.质量管理认证:企业通过ISO系列、GAP、GMP、HACCP等质量管理认证情况。

4.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机构、检测机构、人员质量管理培训与制度建设。

5.溯源方式:生产档案完备程度、溯源技术手段、溯源标识应用情况等实现程度。

6.售后服务:售后跟踪服务情况。

7.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企业发展的科学技术水平。

8.产品科技含量:申报产品的科学技术实力。

9.产品地方特色:指该产品所包含的传统元素,地域经济特征。

10.与同类产品的比较优势:产品在市场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较的特征。

11.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近几年企业每年用于科研与开发的经费投入情况。

12.自主知识产权:指企业拥有除商标权以外的新产品技术、发明、工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包装等方面的知识产权。

五、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1至12项为必传项,13至16项为选传项)

1.《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前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4.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生产执行标准文件。

6.注册商标Logo图片。

7.注册商标证书。

8.产品规格实物图片。

9.省级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按照申报产品执行标准出具近三年(2017年必须提供)的申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0.生产环境、生产场地图片。

11.溯源方式证明材料。

12.企业质量控制和管理文书。

13.企业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14.产品获得认证、专利、成果、表彰证明材料。

15.产品主要成分指标表。

1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纸质申报书的制作要求

1.纸质申报书是网上申报资料的纸质化保存形式,在网上填报完成并成功提交后,下载系统生成的PDF文件打印装订,统一使用A4纸规格。申报书附件资料,是“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所列各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2.纸质申报书打印清晰,附件资料清晰完整,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网上填报资料与纸质申报书内容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