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标准
经评审认定的区级工业设计中心,按专项审计核定的建设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的奖励。
二、申请条件
1.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部门)的企业申请认定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拥有独立自主的设计创新成果,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5项以上。
(2)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部门)两年以上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工业设计专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4)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
(5)企业两年内(截止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2. 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拥有独立自主的设计创新成果。
(2)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
(3)工业设计专业人员20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
(5)企业两年内(截止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
(三)营业执照;
(四)企业工业设计情况表;
(五)企业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
(六)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清单;
(九)工业设计专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近半年)、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
(十)场地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四、申请时间
2018年9月10日-10月14日。